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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知青女配文推荐》是网络作者“菏野”创作的其它小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褚君张天详情概述:穿成七十年代知青文里的恶毒女配我正指着男主褚君的鼻子骂他瞎了原主为了他下乡插他却和表妹陈清清眉来眼按照原我该迅速嫁给糙汉邻然后穷困潦倒成为男女主的对照看着门外那个被我拒之三次婚事的张天我猛地打开“结婚吗?我做饭特别好”一年我县里开的第一家私营饭店宾客盈两年我成了全省第一个万元褚君和陈清清上门求我给孩子个工我笑着指指门外扫大街的位---...
主角:褚君,张天良 更新:2025-10-11 08: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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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七十年代知青文里的恶毒女配时,我正指着男主褚君的鼻子骂他瞎了眼。
原主为了他下乡插队,他却和表妹陈清清眉来眼去。按照原著,我该迅速嫁给糙汉邻居,
然后穷困潦倒成为男女主的对照组。看着门外那个被我拒之三次婚事的张天良,
我猛地打开门。“结婚吗?我做饭特别好吃。”一年后,
我县里开的第一家私营饭店宾客盈门。两年后,我成了全省第一个万元户。
褚君和陈清清上门求我给孩子个工作,我笑着指指门外扫大街的位置。
-----------眼前猛地一黑,随即是刺目的亮光和呛人的尘土混合着霉变的气味。
我,陈奇花,前世在自家连锁饭店开业庆典的推杯换盏中醉去,再睁眼,
手指尖几乎戳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旧军装的男人鼻子上,
尖利刺耳的声音不受控制地从我喉咙里爆发:“褚君!你瞎了你的狗眼!
我陈奇花哪点配不上你?给你洗衣缝被,好吃的紧着你,
你他娘的却对着陈清清那个病痨鬼献殷勤?!她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轰——!
庞杂的记忆如同冰雹砸进脑海,裹挟着原主强烈的不甘、痴恋和怨毒。七十年代,
知青下乡点,一本我看过的年代文,
是里面疯狂倒贴男主褚君、最终嫁给糙汉穷困潦倒、成为男女主幸福人生对照组的恶毒女配!
我居然成了这个和我同名同姓、脑子里除了男人和嫉妒就没别的东西的蠢货!褚君,
剑眉星目,相貌确实出众,此刻面沉如水,嘴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直线,
眼神里的厌恶几乎要溢出来:“陈奇花!你放肆!清清是你表妹,你说话注意分寸!
我从未要求你为我做任何事,请你自重!”环顾四周,糊着泛黄旧报纸的土坯墙,
一张摇摇晃晃的破木桌,几条吱呀作响的长凳。几个同样面带菜色、穿着打补丁衣服的知青,
眼神里充满了鄙夷、看戏,还有一丝麻木,仿佛对眼前这一幕早已司空见惯。门口,
一个穿着浅碎花小褂、梳着两条乌黑麻花辫的纤细身影,正怯生生地含着泪,
双手紧张地绞着衣角,正是女主陈清清,“奇花姐,
求求你别说了……我和褚大哥真的没什么,
都是误会……” 她那副楚楚可怜、欲语还休的样子,恰到好处地将我衬得如同市井泼妇,
粗鄙不堪。若是原主,被心上人如此当众斥责,被情敌如此“示弱”,
怕是真要不管不顾地发疯到底,把最后一点脸面都撕扯干净。但我不是她。
那股属于原主的邪火和憋屈还在胸腔里左冲右突,
却被一股更强大的、来自现代灵魂的冷静和求生欲强行镇压下去。
为了这么个前期靠家里、后期靠运气的眼瞎男主,赔上自己一辈子,沦为别人幸福的垫脚石?
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搞钱!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比任何人都风光!这才是穿越者该有的觉悟!
我深吸一口带着霉味和尘土气息的空气,
强行让脸上那种尖锐的、攻击性的戾气如同退潮般消散。
我没再理会那对摆出受害者和守护者姿态的“璧人”,
目光落在自己脚边——一个粗瓷碗被打翻在地,
几个黑黄掺半、干硬刺眼的窝窝头滚落在泥土里,沾满了灰。
胃里一阵熟悉的、空虚的绞痛袭来。这具身体,长期营养不良。
下意识摸了摸身上打着补丁的裤兜,比脸还干净。记忆清晰地告诉我,
原主那点微薄的知青补贴和家里偶尔的接济,
早已在一次次给褚君“改善伙食”、“送温暖”中消耗殆尽。
绝不能再沿着原著那条通往深渊的情节线滑下去了!那个糙汉……张天良!记忆翻腾。
张天良,隔壁生产队的,父母早亡,家境赤贫,还背着个“富农”的不好成分。
他本人除了有一把子能干活的好力气和两间快要倒塌的土坯房,一无所有。
原主家里觉得这人老实、成分问题随着他父母去世也“淡了”,是个能过日子的人选,
前后托人说了三次媒。可原主心高气傲,一心扑在褚君身上,次次都将媒人骂得狗血淋头,
连带将张天良那点微末的自尊也踩进泥里。最后一次,就是今天早上!
原主刚刚情绪激动地把来说合的媒人轰出知青点,唾沫横飞地发誓:“我就是饿死,
从山上跳下去,也绝不嫁给张天良那个穷鬼晦气货!”我心里猛地一沉。按照原著,
这次彻底拒婚之后,张天良心灰意冷,原主名声扫地,
几个月后在家里的压力和她自己的走投无路下,
被迫嫁给了另一个脾气暴躁、嗜酒如命的老光棍,结局比书中写的更加凄惨。张天良!对,
就是他!记忆中,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在改革开放初期,也曾偷偷摸摸想倒腾点山货去卖,
是被原主哭天抢地、骂他“不走正道”、“没出息”给硬生生拖累黄的。
这说明他并非毫无头脑和闯劲,只是被时代和环境,以及身边这个拖后腿的女人给压制了!
他成分不好?我知道历史洪流不可阻挡,这很快就不再是问题!甚至,
正因为他的“不好成分”,更容易被我这个知晓未来的人绑定在一条船上!最关键的是,
眼下,
他似乎是唯一一个可能、也愿意接手我这个“名声败坏”、“无人问津”的烫手山芋的人。
我必须抓住这根救命稻草!念头如电光火石,我猛地用力推开挡在身前看热闹的人,
在褚君惊愕、陈清清柔弱、众人疑惑不解的目光中,像一颗出膛的炮弹,
头也不回地冲出了这令人窒息的知青点。1. 绝境求婚凭着脑中混乱的记忆,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坑洼不平的土路上狂奔,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擂鼓,
分不清是剧烈奔跑所致,还是绝境逢生的激动。村东头,山脚下,
两间比知青点还要破败的土坯房孤零零地立在那里,篱笆院墙倒塌了大半,一派荒凉景象。
院门虚掩,我一把推开,弯下腰,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气,肺叶火辣辣地疼。院子里,
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旧褂子、身材高大的男人正背对着我,抡着一把厚重的斧头,
一下一下地劈着柴。他的动作沉稳而富有节奏,古铜色的臂膀肌肉虬结,
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油亮的光泽,充满了原始的力量感。听到破门而入的动静,
他劈砍的动作戛然而止,缓缓地回过头来。眉眼深邃,鼻梁高挺,紧抿的嘴唇线条刚毅,
构成了一张带着野性和沉郁气息的英俊面孔。但他的眼神,却像一口枯寂多年的老井,
沉静无波,缺乏光彩,只有被生活长期反复磋磨后留下的麻木,
以及面对外来者时下意识的戒备。他看到是我,明显愣住了,浓黑的眉毛瞬间拧成了一个结,
握着斧头柄的大手不自觉地收紧,指节泛白。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眼神里,有警惕,有困惑,
还有一丝……被深深刺痛后难以掩饰的难堪。显然,他对早上那场毫不留情的羞辱记忆犹新。
我强迫自己站直身体,压下喉咙里的腥甜感,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狼狈和疯癫。
我直视着他那双过于沉静、仿佛能吞噬一切光线的眼睛,开门见山,声音因喘息而有些不稳,
但每个字都咬得异常清晰:“张天良,之前三次拒婚,是我不对。具体原因,
我现在不想解释,解释了你也未必会信。”我顿了顿,在他骤然收缩的瞳孔注视下,
掷地有声地抛出了那个石破天惊的问题:“我就问你一句,现在,立刻,结婚。你答不答应?
”他整个人仿佛被施了定身咒,只是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沉沉地盯着我,
那目光锐利得像要剥开我的皮囊,直透灵魂深处,审视里面究竟藏了什么蹊跷。空气凝固了,
耳边只有风吹过破烂篱笆发出的呜咽声,以及我自己那如同撞鼓般无法抑制的心跳。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的心一点点沉向谷底,手脚开始发凉。难道……我赌错了?
连这根最后的稻草也不愿意……就在绝望的阴影即将把我吞噬的瞬间,
他干裂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喉结再次艰难地滚动,一个干涩得如同砂纸摩擦木头的声音,
终于挤了出来:“……好。”没有质问为什么。
没有怀疑我这突如其来的、近乎荒唐的提议背后有什么阴谋。甚至没有一丝犹豫和讨价还价。
只有一个字。好。悬在嗓子眼的那颗心,咚地一声,重重地落回了实处。
一股巨大的、劫后余生般的狂喜和庆幸,如同暖流瞬间席卷了我的四肢百骸。赌对了!
2. 简陋婚礼接下来的流程简单得快到让人恍惚。张天良家徒四壁,
我的全部家当也只有知青点那个小小的、打了好几个补丁的蓝布包袱。去大队部打结婚证明,
支书是个满脸褶子的老头,他磕着早已看不出颜色的烟袋锅,浑浊的眼睛斜睨着我们,
语气带着毫不掩饰的怀疑:“都想清楚了?陈知青,你可别三天两头后悔,又来大队部闹腾,
我们可没闲工夫管你们这些破事。”“想清楚了,绝不后悔。”我答得斩钉截铁,
没有一丝犹豫。张天良始终沉默地站在我身侧,像一座沉稳而可靠的山。
只在需要按手印的时候,他才伸出那双布满厚厚老茧、新旧伤痕交错的大手,
用力地在印泥上按了一下,然后在那张薄薄的纸上,
留下一个清晰无比、带着决绝意味的红色指印。没有鞭炮,没有喜糖,没有宴席,
甚至没有一床像样的新被褥。
的包袱搬进他那间除了一个土炕、一张破桌和几个歪歪扭扭的凳子便几乎空无一物的土坯房,
就算是正式成了张家的媳妇。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瞬间传遍了整个村子和知青点。
“听说了吗?那个追着褚知青跑的陈奇花,真嫁给东头那个闷棍张天良了!
”“还是她自己找上门去的!我的老天爷,以前眼睛长在头顶上,现在没人要了,
就扒上最穷的了?”“我看她是破罐子破摔,彻底不要脸面了!等着瞧吧,
就张天良那穷酸样和那倒霉成分,有她哭爹喊娘的时候!”褚君得知后,
对依偎在他身边的陈清清冷淡地说:“她总算识相,不再来纠缠了,也好,图个清静。
”陈清清则柔柔弱弱地叹息一声,
眼底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轻松:“希望表姐以后能收收性子,跟天良哥好好过日子吧,
天良哥……虽然穷了点,但人老实本分。”对于这些或恶意或虚伪的议论,我左耳进右耳出,
全当是耳边风。生存面前,面子一文不值。搬进去的第一个傍晚,
夕阳的余晖透过没有窗纸的破窗棂照进来,在坑洼不平的土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我看着角落里那个空空如也、能跑老鼠的米缸,以及墙角那堆蔫黄瘦弱的野菜,
默默地挽起了袖子。“今晚我做饭。”张天良没说话,只是默默地走到院子一角,蹲下身,
小心翼翼地从一个隐蔽的小土窖里,捧出他珍藏已久的、小半缸掺着不少糠麸的玉米面,
又递给我两个小小的、表皮皱巴巴、沾着泥土的野萝卜。这就是我们全部的食材了。
我深吸一口气,
启动了我穿越而来的最大“金手指”——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对食物和味道的深刻理解,
以及能将普通食材化腐朽为神奇的精湛厨艺。玉米面用少量温水细细调开,
加入切得碎碎的野菜末,撒上一小撮从后墙根采来、洗净切碎的野葱头。没有油,
是个大难题。我目光扫视,落在灶台边一个黑乎乎的小瓦罐上,打开一看,
里面是可怜的一小块硬得像石头、颜色发黄的猪油。我用筷子小心地挑出一点点,
在烧热的铁锅边上飞快地抹了一圈,发出“刺啦”一声微响。
将混合好的玉米野菜糊糊舀一勺进去,慢慢转动锅柄,让糊糊均匀铺开,小火慢焙。很快,
一股混合着粮食焦香、野菜清新和猪油特有荤香的诱人气味,在这间破败的土屋里弥漫开来,
驱散了原本的霉味。同时,我把那两个小野萝卜连皮切成薄片,放进烧开的滚水里,
又撒了一小撮宝贵的盐和几段野葱,煮了一锅清澈见底、却隐隐透着萝卜清甜的汤。
焦脆感的野菜玉米饼和那一碗清亮、飘着几点葱花的萝卜汤被端上那张吱呀作响的破木桌时,
张天良看着眼前的食物,整个人都愣住了,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他迟疑地拿起一块饼,
放在嘴边,小心地咬了一口,慢慢地咀嚼着。随即,他的眼睛微微睁大,
咀嚼的速度明显加快,就着那碗看似寡淡的清汤,
他一口气风卷残云般吃掉了五个比他巴掌还大的饼,并将碗里的汤喝得一滴不剩。自始至终,
他没有说一个字,没有发出任何赞叹。但在他仰头喝下最后一口汤的时候,我分明看到,
他迅速低下了头,眼眶周围有明显的泛红,拿着空碗的那只大手,
指节因为过度用力而紧紧绷着,微微颤抖。我知道,这征服胃袋的第一战,我打赢了。
在这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一口好吃的,或许比千言万语更能打动人心。
3. 黑市初探夜里,躺在用门板临时搭就、铺着干草和旧棉絮的“床”上,身下硌得生疼,
听着隔壁间张天良平稳而悠长的呼吸声,我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
大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疯狂运转。第一桶金,到底从哪里挖?靠每天挣那点可怜的工分?
累死累活一年到头,扣除口粮,可能还得倒欠生产队的。此路不通,必须冒险。第二天晌午,
趁着歇工的间隙,我凑到正在默默磨镰刀的张天良身边,压低声音说:“天良,
我想做点吃的,比如肉夹馍、凉皮之类的,偷偷拿到县城黑市或者工厂门口试试看,
能不能卖点钱。”他磨刀的动作猛地一顿,抬起头,浓黑的眉毛紧紧拧成了一个疙瘩,
眼神里充满了不赞同和担忧:“太危险。被抓到,就是投机倒把,要挨批斗,游街的。
”“我知道危险。可咱们不能一辈子就这样穷下去,连顿饱饭都成了奢望。
”我迎着他担忧的目光,眼神坚定,压低声音分析,“你力气大,手脚麻利,帮我打打下手,
和面、扛东西。我去卖。我脑子活,眼神好,跑得快。万一……万一真点子背,被人盯上查,
你腿脚快,也能帮我挡一下或者想办法引开他们。
”我把最坏的可能性和分工都赤裸裸地摆在了台面上,显示出破釜沉舟的决心。
张天良沉默了,低下头,继续一下一下地磨着镰刀,刺啦刺啦的声音在寂静的屋里回荡,
磨得人心头发紧。他磨了很久,久到屋檐下的阴影都变换了位置,
久到我以为他要用沉默来表达拒绝。终于,他停下了机械的动作,
将磨得雪亮的镰刀放到一边,抬起头,目光沉沉地看着我,声音低沉却清晰:“……嗯。
我明天一早,就去后山转转,看能不能下几个套子,弄点野物。”成了!他答应了!
说干就干。我们没有精白面,就用有限的玉米面、红薯面甚至豆面混合,
反复试验水和面的比例,试图蒸出虽然颜色暗沉但口感尽可能爽滑的“杂粮凉皮”。
没有丰富的香料,我就拉着张天良,像两个寻宝者,跑遍了村子周围的山坡和田埂,
挖野葱、野蒜,辨识能用的野花椒、野茴香,寻找一切带有特殊辛香气的植物叶片和根茎。
张天良下的套子偶尔会有收获,一只瘦弱的野兔,几只灰扑扑的山雀。
我将这些来之不易的肉食视若珍宝,细细地剁成茸,用那点省了又省的猪油,
混合着切碎的野葱野蒜,炒制成香气独特、带着山野气息的肉酱。没有酱油和醋,
我就尝试着用山里摘来的酸枣、野山楂捣碎发酵,提取那一点天然的酸味来调味。
第一次去县城边上那个自发形成的、如同地下工作者接头般的“黑市”,
我紧张得手心全是冷汗,心脏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我用一块洗得发白的旧布盖着小竹篮,
里面装着十个小心翼翼夹了少许肉酱的杂粮馍和五份拌好的、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凉皮。
我蹲在一个卖鸡蛋的老太太旁边的角落里,不敢抬头,更不敢吆喝。但是,
那股混合着焦香、肉香、面香和酸辣气的独特味道,却像无形的手,
牢牢抓住了过往行人的嗅觉。
一个穿着蓝色工装、看起来像是附近工厂工人的中年男人停下了脚步,吸着鼻子凑过来。
“喂,你这卖的啥玩意儿?咋这么香?”他左右看看,压低声音问。“同志,
自家做的肉夹馍和凉皮,干净卫生,尝尝不?”我掀开布一角,
露出里面金黄的馍和晶莹的凉皮,也压低声音回答。“咋卖的?”“肉夹馍一毛五一个,
凉皮一毛钱一份。”这个价钱,几乎抵得上国营饭店一个带点肉星的炒菜了。
那工人明显犹豫了,看着那馍,喉结动了动。但那股勾人的香味最终战胜了理智,
他掏出几张毛票:“行,来个肉夹馍尝尝!”他接过用旧报纸包着的馍,
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下一刻,他的眼睛猛地瞪圆了,脸上露出了极度满足和惊喜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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