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雅初看着那张金色的工作卡,再次被引人注目,从电梯出来后,感到一阵讽刺。
什么是虚有其表。
她想,她最有资格回答了。
如果……如果她萧家也是豪门,他会不会……多看她一眼……回到宁家别墅后,萧雅初在房间里收拾行李。
在这里住了一年,仿佛早就适应了这里的一切。
“你们两个,客房打扫好了吗?”
“早就打扫了,怎么了,打扫两遍还不够干净吗?”
“你们不知道吗,沈小姐要回来了!”
“天哪,沈小姐要回来了吗?
那我们宁总岂不是……”说着,两个小保姆的眼睛不禁瞟向她的房间。
她走到房门前,抬手将门关上。
坐在大床上,回想起了在这里的时光。
到底,该怎么释怀呢……看样子,沈欢意今晚要住在宁家别墅了。
所以,他才要她在今天走的吧。
他果真心细。
他明明那么懂得,对女人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只可惜,她没那么好的命。
拉着行李箱从后门离开,草木凋零,冷风萧瑟,萧雅初安静地坐上了送她去车站的行李车。
再见,宁希慎。
另一边。
黑色的跑车犹如一匹黑色的豹子,在风中呼啸而过。
宁希慎坐在驾驶座上,一手握着方向盘,一边开车,一边望向另一只手上的钻戒盒。
定制己久的纯白钻戒,终于在今天有了机会去取。
璀璨的玫瑰切面,在红色的天鹅绒里,显得那么的娇柔。
让人忍不住想要拼尽全力去呵护。
纤薄的嘴唇上扬,宁希慎余光扫过后视镜,才发现车后不知何时多了几个跟屁虫。
“宁希慎!
老子今天要你死!”
黑色别克上的男人恶狠狠地盯着前面的跑车。
只见,黑色的跑车骤然加速,像只脱缰的野马,远远地将其甩在了一边。
罗闹又骂了几句脏话,一脚将油门踩到底,紧紧跟了上去。
不知道追了多久。
前一天。
对手公司想要用一百万挖来的新研发的L技术挤走宁氏集团新发布的流线汽车。
但宁希慎早一步与生产该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独家合同,不得转卖给别的企业,对手公司想要拿到同样的材料,只能从海外下订单。
价格上就翻了一倍,再加上海运周转航线长,运到国内一两个月就过去了,更新的产品就己经将他们手上的L技术给替代了。
对手公司想要吃掉宁氏,永远只能是在梦中。
罗闹就是对手公司的老板。
罗闹这一次卖掉房子,全力研发流线汽车,准备好了赌一把运气。
赌赢了,身价瞬间翻上千百倍。
可惜,赌输了。
“那就谁也别想活!!!”
只听见一声巨响。
砰——一阵天晕地旋。
耳边传来一阵轰鸣声。
宁希慎只觉得眼前很亮很亮,亮到看不清任何景物。
纯白的钻戒,叮当落在了油柏路上。
十天后。
宁希慎苏醒过来,得到了一个噩耗。
他的双腿……瘫痪了。
罗闹当场死了。
天塌了。
宁母掩面哭泣,抚慰道:“阿慎,一切都会有办法的,海外的医疗技术那么发达,肯定有办法治好你的腿的。”
宁希慎苍白着脸,看向了另一边。
只见沈欢意穿着白色的裙子,用手帕掩着小脸在抽泣。
宁希慎没有说话,只是不由地朝其抬起了左手。
沈欢意下意识后退了一步,湿润的双眼仿佛是小鹿受到了惊吓。
宁希慎张了张口。
沈欢意连忙走了过去,站在病床边,哽咽地说了句:“你有什么需要,尽管告诉我~”他再度张了张口,发现自己好像忘记怎么说话了。
“医生说这是正常的,你整辆车都翻了出去,全身都受到了重创,你的声带也有受到了伤害,有可能短时间内说不了话。”
宁母安抚。
他抿上了嘴唇。
“小意……”从喉咙里艰难地发出了这个字眼。
宁母看了沈欢意一眼。
沈欢意站在床边,双手覆在身后。
“过来……”他等了六年,首到等到她回来求婚的这一天。
这一天终于来了,可却……沈欢意迟疑了下,还是朝他靠近了些。
“你……怕了……”他抬着疲惫的眼皮,看向了心爱的女人,眼神却像是枯掉的树枝。
“没、没有!
慎哥哥,你安心养病吧,会好的。”
话虽这么说,可他还是在她的眼睛里面看到了胆怯。
“我怎么了……告诉我……”想到了悲伤的事情,宁母崩溃了。
“阿慎!
医生说你***受到了重伤,不孕不育!”
什么?!
这仿佛是一记晴天霹雳。
宁希慎颤抖着闭上了眼睛。
怪不得,方才她用那样的眼神看自己。
“出去。”
“什、什么,慎哥哥,你说什么……”"出去!”
沈欢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出来后,宁母将病房门关上,留给了他独处的时间。
沈欢意握着双手,不知所措。
宁母审视着,脸上一百个不满意。
“我原本是瞧不上你的,就你这出身,这背景,跟我们阿慎差远了。
也罢,既然阿慎宁愿和恩家离婚,也要向你求婚,那就这样吧,以后你就每天过来照顾阿慎。”
宁母下了命令。
“可是,我还有工作要做,恐怕没有那么多时间……”沈欢意一脸的为难。
宁母冷漠地看着她。
“工作能有阿慎重要?
既然你想要进我宁家的门,那就要负起这份责任,你要接受阿慎现在的样子,阿慎这阵子情绪难免低迷,你更要寸步不离地守着他,往后,阿慎的饮食起居,皆由你来伺候。”
“可我不会啊,不是有护工么?”
“不会可以学。
还要什么护工,护工能有自己人照顾得好?
还是说,你不想进我们宁家了?”
沈欢意委屈地快要哭了。
这叫什么事,她想要的是进宁家当豪门阔太享受的,不是给一个瘫痪残废当牛做马的。
她一个海外留学归来的千金,怎么会甘愿给他当一辈子的保姆。
她才23岁,她还这么年轻。
她不想守活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