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清晨的豆浆闹钟没响我就醒了。窗外天刚蒙蒙亮,小区里的老人们已经开始遛狗,
狗叫声隔着窗户飘进来,软乎乎的。我摸了摸身边的位置,
空的——林晚昨天说要赶早班地铁去公司对账,定了比平时早半小时的闹钟。
我轻手轻脚地爬起来,没开灯,借着厨房窗户透进来的微光拧开燃气灶。
锅里倒上昨晚提前泡好的黄豆,加水的时候特意多放了两勺——林晚总说外面买的豆浆太稀,
像兑了水。打豆浆的机器嗡嗡转起来,我靠在门框上看,
脑子里过着今天要做的事:送完林晚去公司,得回趟家拿给客户的方案,
下午三点的提案会不能迟到。等豆浆熬好,我把浮沫撇掉,
倒在她最喜欢的那个粉色马克杯里。杯壁上印着她爱豆的头像,
还是去年我跑了三家文具店才买到的。煎鸡蛋的时候特意盯着火候,她吃鸡蛋必须是溏心的,
蛋黄流出来拌着米饭才肯吃。要是煎老了,她会皱着眉把鸡蛋拨到一边,
说我连个鸡蛋都煎不好。“砰”的一声,卧室门开了,林晚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出来,
眼睛还没完全睁开。“豆浆好了没?我快迟到了。”她一边说一边往卫生间走,
牙刷杯子“哐当”放在台面上,声音脆生生的。“马上就好,鸡蛋也煎好了,你先换衣服。
”我把豆浆倒进保温杯,又从冰箱里拿了袋她爱吃的草莓面包,装在帆布包里。
这包是她去年生日我送的,当时她说太幼稚,扔在衣柜最底层。
后来我每天早上都用它装早餐,她也就慢慢习惯了。等她换好衣服出来,
我把保温杯和帆布包递过去。“路上小心点,地铁里人多,别挤着。
”我帮她理了理歪掉的围巾。她不耐烦地躲了一下:“知道了知道了,你怎么比我妈还啰嗦。
”她换鞋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那个……下周六你有空吗?
”下周六是我生日,我提前半个月就订了她喜欢的那家日料店,靠窗的位置能看到江景。
林晚正低头看手机,头都没抬:“什么事啊?下周六我跟闺蜜约了去逛街,
她说有家新开的服装店不错。”我伸到半空的手僵了一下,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扎了一下,
有点闷。“没什么,”我赶紧收回手,装作整理茶几上的报纸,“就是问问,
那你们玩得开心点。”“知道啦,我走了啊。”她抓起包就往门口冲,
关门的时候带起一阵风,玄关的风铃叮铃哐啷响了好一会儿。我站在原地,
看着餐桌上没动过的那碗豆浆——我自己的那份,忘了喝。阳光慢慢爬进客厅,
落在林晚昨天扔在沙发上的外套上,外套口袋里露出半截口红,
是我上个月发了奖金给她买的***款。我拿起外套叠好,心里安慰自己:她就是太忙了,
忘了我生日也正常,女孩子嘛,都喜欢跟闺蜜逛街。等她忙完这阵,肯定就会记得了。毕竟,
我们都在一起三年了,她怎么会真的不在乎我呢?我喝了口凉掉的豆浆,有点涩。算了,
还是赶紧收拾一下去公司吧,提案会要是搞砸了,
这个月的奖金又要泡汤了——总不能让林晚想要的东西都买不上。
第2章 没温度的退烧药我是被冻醒的。浑身发冷,额头烫得厉害,连眼皮都重得抬不起来。
摸了摸床头柜,手机屏幕亮着,凌晨三点。挣扎着坐起来,
裹紧了身上的毯子——那是林晚大学时盖的,洗得发白,她说太旧了要扔,我偷偷留了下来,
总觉得有她的味道。脚刚沾地就打了个晃,头也晕乎乎的。我扶着墙挪到客厅,
翻遍了药箱才找到一盒退烧药,过期没过期看不清,只能先倒出两粒咽下去。没有水,
杯子都还在厨房水槽里堆着——昨天我加班到十点才回家,林晚窝在沙发上追剧,
说等我回来洗碗。我对着水龙头灌了几口凉水,***得喉咙生疼,却也稍微清醒了点。
靠在沙发上,我给林晚发微信:“我好像发烧了,你今天能早点回来吗?”消息发出去,
石沉大海。我又发了条语音,声音哑得厉害:“晚晚,我头好晕,
你下班能帮我带点粥回来吗?”等了快一个小时,手机终于震了一下。
是林晚的微信:“知道了,我跟朋友在外面玩,可能要晚点回。你自己先找点东西吃。
”后面还跟了个不耐烦的表情。我盯着手机屏幕,手指摩挲着屏幕上她的头像,
心里空落落的。她大概又跟那个叫张浩的男生出去了吧?上次我看到他们一起去看电影,
林晚说只是普通朋友,还怪我小心眼。我蜷在沙发上,把毯子裹得更紧了些。
客厅里静得可怕,只有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地响,像在敲我的心。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再醒过来的时候,窗外已经黑透了。我摸过手机一看,晚上八点多,林晚还是没回消息,
也没给我带粥。胃里空荡荡的,烧好像更厉害了。
我想起上周林晚说想看的演唱会门票今天开售,强撑着打开购票软件,手指都在发抖。
tickets 挺贵的,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工资。但我想到林晚看到门票时开心的样子,
还是咬了咬牙买了两张。买完票,我又给她发微信:“晚晚,我给你买了下周演唱会的门票,
你不是一直想看吗?”这次她回得很快:“哦,知道了。我今晚不回去了,跟朋友在外面住。
”没有问我烧退了没,没有问我吃了没,甚至连一句谢谢都没有。我看着那条消息,
眼睛突然就酸了。退烧药好像没起作用,浑身还是冷,可眼眶里的泪却烫得厉害。
我把手机扔在一边,蜷缩在沙发上,像只受伤的狗。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咔哒”一声开了。
是林晚回来了。她穿着新买的裙子,化着精致的妆,身上还带着淡淡的香水味,
跟我身上的药味格格不入。“你怎么睡在这里?”她皱了皱眉,踢了踢我脚边的毯子,
“地上多脏啊。”我抬起头,嗓子哑得说不出话:“我发烧了……”“发烧就去床上睡啊,
在这装什么可怜。”她翻了个白眼,把包扔在沙发上,“对了,我手机快没电了,
你把充电器给我。”我指了指卧室,她转身就走,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过了一会儿,
她拿着演唱会门票走出来,语气平淡:“这票你买的?位置不怎么样啊,
早知道我就让张浩帮我买了。”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了一下,疼得喘不过气。
“我……我已经尽力买最好的了。”我声音发颤。“行了行了,知道了。
”她不耐烦地打断我,把门票随手扔在茶几上,“我先去洗澡了,你赶紧回床上睡去,
别在这碍眼。”她转身走进浴室,哗哗的水流声掩盖了我压抑的呜咽。
我看着茶几上孤零零的门票,又摸了摸自己滚烫的额头,第一次觉得,我好像在这段感情里,
活得像个笑话。可我还是舍不得放手。毕竟,我爱了她三年啊。我告诉自己,她只是还小,
还不懂事,等她长大了,就会知道我的好了。我捡起地上的毯子,慢慢挪回卧室。躺在床上,
烧得更厉害了,可我却觉得,心里比身体更疼。
第3章 凉透的咖啡与发烫的手机提案会定在周三下午,我从周一就开始熬,
改方案改到眼睛发酸。周三早上,我特意早起了半小时,把方案打印出来,
又核对了三遍PPT,怕出一点错。林晚还在睡,我轻手轻脚地收拾好资料,
放在玄关的柜子上,想着等她醒了,让她帮我再检查一遍——她对细节比我敏感,
之前好几次都是她帮我找出了漏洞。出门前,我在她耳边轻声说:“晚晚,
我把方案放玄关了,你醒了帮我看看呗,下午提案挺重要的。”她迷迷糊糊嗯了一声,
翻个身又睡了过去。我心里踏实了点,想着有她帮忙,应该没问题。到了公司,
我又跟团队过了一遍流程,越想越觉得有几个地方需要调整。
我拿出手机给林晚发微信:“晚晚,你醒了吗?方案里有几页数据,你帮我再核对一下,
我怕算错了。”等了半个多小时,她没回。我又发了条语音,语气尽量温柔:“晚晚,
要是你忙的话,就把方案拍照发给我,我自己核对也行,就是怕你累着。”还是没动静。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实在放心不下,给她打了个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接通,
她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慵懒,还有点不耐烦:“干嘛呀,我刚睡着。”“没别的事,
就是想问问你方案看了没?”我放低声音,“下午提案挺关键的,我有点紧张。
”“看什么看啊,我哪有时间。”她在电话那头打了个哈欠,“早上你走了我又睡了,
刚起来准备点外卖。对了,你早上没给我买奶茶,我想喝楼下那家珍珠奶茶,
你下班帮我带一杯。”我握着手机,喉咙突然有点堵。我跟她说提案重要,她却只记得奶茶。
“晚晚,我下午提案完可能要跟客户吃饭,不一定能及时回去。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要不你自己点外卖的时候顺便点杯奶茶?
”“你怎么回事啊?”她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让你带杯奶茶都不愿意?
我在家待了一上午,连杯奶茶都喝不上?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我愣了一下,
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我明明是因为工作,她却扯到爱不爱上面。“我不是不愿意,
是真的可能没时间。”我解释道,“提案对我很重要,要是成了,
这个季度的奖金就能拿不少,到时候我带你去买你上次看中的那个包。”“谁稀罕你的包啊。
”她冷哼一声,“你就是不想给我带,别找那么多借口。行了行了,我自己点,不用你管。
”说完,她就挂了电话。我握着手机,看着屏幕暗下去,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着,喘不过气。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看到林晚发了条朋友圈,是她跟张浩的聊天记录截图,
配文:“还是你靠谱,帮我选的口红超好看!”截图里,张浩问她喜欢哪个色号,
她一条一条认真回复,语气里满是雀跃,跟对我说话的态度完全不一样。我看着那条朋友圈,
手指微微发抖。原来她不是没时间看手机,只是不想理我而已。下午提案会,
我特意提前半小时到了会议室,准备再熟悉一遍流程。可我翻遍了资料袋,
都没找到U盘——我明明放在玄关的柜子上,让林晚帮我收一下的。我赶紧给她打电话,
她过了好久才接:“又干嘛?我正跟朋友逛街呢。”“U盘!我放在玄关的U盘呢?
”我急得声音都变了,“下午提案要用,你帮我收哪里了?”“U盘?什么U盘?
”她语气茫然,“我没看到啊,早上起来就看到方案放在那,我没动。”“怎么会没看到?
我明明放在方案旁边了!”我急得团团转,“你现在能不能回家帮我找一下?客户都快到了!
”“我在外面逛街呢,怎么回去?”她不耐烦地说,“肯定是你自己放忘了,怪***嘛?
你自己想办法吧,别烦我了。”她挂了电话,我再打过去,已经没人接了。没办法,
我只能跟领导说U盘忘带了,用电脑里的备份文件。可备份文件里有几页数据没更新,
客户皱着眉问了好几个问题,我答得磕磕绊绊。提案结束后,领导把我叫到办公室,
说了我几句,说我太不细心了。我走出办公室,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心里又委屈又难受。
晚上我回到家,林晚已经回来了,正坐在沙发上敷面膜,看到我回来,
头都没抬:“提案怎么样了?”“不太好。”我脱了外套,疲惫地坐在她旁边,
“U盘没找到,数据没更新,领导说我了。”“那能怪谁?怪你自己不小心。”她揭下面膜,
语气平淡,“对了,我今天逛街买了条裙子,你帮我看看好不好看。”她站起来,
在我面前转了个圈,等着我夸她。我看着她,突然觉得很累。累得不想说话,
累得不想再去讨好她。可我看着她期待的眼神,还是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挤出一个笑容:“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她开心地笑了,凑过来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又坐回沙发上刷手机。我看着她的侧脸,心里第一次冒出一个念头:我这么卑微地爱着她,
到底值不值得?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我就赶紧压了下去。我告诉自己,她只是有点任性,
等过段时间就好了。我们都在一起三年了,不能就这么放弃。我站起身,走进厨房,
想倒杯水喝。杯子里还剩着早上我没喝完的咖啡,早就凉透了,像我此刻的心情。
第4章 江景餐厅的陌生人今天是我和林晚在一起三周年的纪念日。
提前一个月就订好了“江风”餐厅的位置——就是她以前说“看江景吃日料最浪漫”的那家,
靠窗的座位,能看到落日把江面染成金色。早上出门前,我把藏在衣柜里的礼物盒拿出来,
又检查了一遍。是条银项链,吊坠是小月亮的形状,上次逛商场她盯着柜台看了好久,
说“月亮代表我的心”,当时我没说话,其实偷偷记在了心里。我把项链放进贴身的口袋里,
想着晚上给她一个惊喜,嘴角都忍不住往上扬。下午我特意提前下班,
去花店买了束她喜欢的洋桔梗,粉白色的,像她刚认识时的样子。到餐厅的时候才六点,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小时。我把花放在座位旁边,跟服务员交代了一下,
等林晚来了再上她爱吃的三文鱼刺身。我拿出手机给她发微信:“晚晚,我到餐厅了,
你到哪了?”没回。我又发了条定位:“还是我们上次说的那个靠窗的位置,能看到江景。
”还是没回。六点半了,餐厅里的人慢慢多了起来,隔壁桌的情侣在笑着聊天,
男生给女生夹菜,女生眼里闪着光,像极了我刚和林晚在一起的时候。我拿出手机,
又给林晚打了个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来,她的声音很吵,好像在商场里。
“你怎么还没到啊?”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着急。“到哪啊?”她的声音带着疑惑,
还有点不耐烦,“我跟张浩在逛商场呢,他说这边有个新出的手办店,我陪他看看。
”我握着手机的手猛地一紧,心脏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晚晚,你忘了?
今天是我们三周年的纪念日啊,我订了‘江风’餐厅,你上个月还说很期待的。
”我的声音开始发颤。“啊?纪念日啊?”她顿了一下,语气满不在乎,“我忘了。
这有什么好庆祝的,不就是在一起久了点吗?”“我订了很久的位置,
还准备了礼物……”我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她打断了。“哎呀,多大点事,
下次再庆祝不就行了。”她的声音里带着笑意,好像在跟旁边的人说话,“张浩,
这个手办是不是***版的?”电话那头传来张浩的声音:“是啊,就这一个了,我买给你。
”林晚的笑声传过来,甜得发腻:“真的吗?你太好了!”我拿着手机,听着他们的对话,
耳朵里嗡嗡作响,连餐厅里的音乐都听不清了。服务员走过来,小心翼翼地问:“先生,
现在可以上菜了吗?”我摇摇头,声音沙哑:“再等等。”服务员走后,我坐在座位上,
看着窗外的江景。落日慢慢沉下去,江面的金色变成了暗黄色,像我此刻的心情。
我又给林晚发微信:“晚晚,你能不能过来一下?我等你很久了。
”这次她回得很快:“说了我没空,你自己吃吧,别烦我了。”后面还跟了个厌恶的表情。
我盯着那条消息,手指攥着口袋里的礼物盒,盒角硌得手心疼。突然,
我看到餐厅门口走进来两个人。是林晚和张浩。林晚穿着我上周刚给她买的新裙子,
手里拿着张浩刚给她买的手办,笑得一脸开心。张浩走在她旁边,时不时帮她理一下头发,
动作亲密得像情侣。他们居然也来这家餐厅了。我赶紧低下头,躲在菜单后面,
心脏跳得飞快,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我听到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近,
停在了离我不远的一张桌子旁。“这里江景真好看,早知道就跟你一起来了。
”林晚的声音带着撒娇的语气。“下次想来,我随时陪你。”张浩的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你想吃什么?三文鱼刺身好不好?”“好啊,我最喜欢吃这个了。”我坐在那里,
浑身冰凉。原来她不是不喜欢庆祝,不是不喜欢这家餐厅,只是不想跟我一起。
原来她记得自己喜欢吃三文鱼,只是忘了和我的纪念日。我口袋里的项链,
好像突然变得很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我慢慢站起来,没有惊动他们,拿起旁边的花,
一步一步地走出餐厅。走出餐厅的时候,晚风一吹,我才发现自己的脸上全是泪。
我把那束洋桔梗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又把口袋里的项链拿出来,看了一眼,扔进了江里。
项链掉进水里,没溅起多大的水花,就消失不见了,像我这三年的感情一样,
悄无声息地没了。我沿着江边慢慢走,风很大,吹得我眼睛疼。我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
我再怎么爱她,再怎么卑微,也换不来她的一点在乎。这段感情,从一开始,
就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现在,这场戏,该落幕了。
第5章 地板上的旧笔记从江边走回家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两盏,
黑黢黢的,我摸着墙往上走,每一步都沉得像灌了铅。掏出钥匙开门,“咔嗒”一声,
门开了。客厅里没开灯,只有阳台的窗帘没拉严,漏进来一点路灯的光,
刚好照在沙发上——林晚的外套还扔在那里,就是她昨天穿的那件新裙子。换作以前,
我肯定会赶紧走过去,把外套叠好,挂进衣柜里。可今天,我只是站在门口,看着那件裙子,
没动。我关上门,没开灯,就坐在玄关的地板上,背靠着门,头抵着膝盖。黑暗里很安静,
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还有心脏慢慢平复的跳动声。刚才在江边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疼,
好像慢慢淡了,变成了一种很沉的疲惫,压在肩膀上。我伸手摸了摸旁边的鞋架,
上面摆着两双拖鞋——我的是旧的,灰色的,鞋边都磨白了;林晚的是粉色的,新买的,
还带着标签。以前总觉得,两个人的东西放在一起,就是家的样子。现在才发现,
这个“家”里,几乎全是她的东西,我的那些,都被挤在角落,不起眼。我慢慢站起来,
摸索着走到客厅的茶几旁,打开抽屉。里面有个蓝色的笔记本,
是我以前用来记林晚喜好的——她不吃香菜,不吃葱,奶茶要三分糖去冰,
生理期要喝热的红糖姜茶,喜欢吃草莓味的一切……我翻开笔记本,一页一页地看,
上面的字迹密密麻麻,都是我一点点记下来的。以前每次翻开,都觉得很幸福,
好像把她的喜好装在心里,就能离她近一点。可现在看着这些字,我突然觉得有点可笑。
我记得她所有的喜好,她却连我的生日、我们的纪念日都记不住。我为她改变了所有的习惯,
她却连一点点耐心都不肯给我。我把笔记本合起来,放在茶几上,再也不想碰了。
我走到阳台,打开窗户,晚风灌进来,吹得我打了个冷战,却也让我更清醒了。
我想起前几天跟朋友老陈吃饭,老陈看着我为林晚忙前忙后,说:“阿哲,你别总围着她转,
你也得有自己的生活啊,爱人先爱己,这个道理你不懂吗?”那时候我还反驳他,
说他不懂爱情。现在才明白,老陈说的是对的。我一直以为,爱一个人就是毫无保留地付出,
就是把她放在第一位,哪怕委屈自己也没关系。可我忘了,真正的爱情,是两个人互相珍惜,
互相迁就,而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不是我一个人的卑微讨好。我掏出手机,
点开和林晚的聊天记录,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开始翻。以前的聊天记录里,
她还会跟我分享日常,会说想我,会跟我撒娇。可越往后,她的消息越来越少,越来越敷衍,
全是我在找话题,全是我在关心她。我手指在屏幕上顿了顿,把聊天记录截图保存好,
然后点了删除。不是舍不得,是想给自己留个纪念,纪念这段愚蠢的、只感动了自己的感情。
我走到卧室,打开衣柜。左边挂的全是林晚的衣服,五颜六色的,
占了大部分空间;右边只有几件我的衬衫和外套,挤在角落里。我拿出一个空箱子,
开始把我的东西一件件往箱子里装。衬衫、裤子、鞋子,
还有我以前最喜欢的篮球——自从跟林晚在一起后,我就没再打过篮球,
因为她觉得打篮球的人一身汗,难闻。装到一半的时候,我翻到了一张旧照片。
是我大学毕业时拍的,那时候我还留着短发,笑得一脸阳光,怀里抱着篮球,眼里有光。
我看着照片里的自己,再想想现在的自己——为了林晚留了她喜欢的长发,
为了陪她逛街放弃了篮球,为了她的喜好改变了自己的口味,活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我把照片放进钱包里,心里突然就松了口气。原来,我不是天生就这么卑微,
我也有过自己的爱好,有过自己的骄傲。只是在这段感情里,我把自己弄丢了。现在,
我该把自己找回来了。我继续收拾东西,动作很慢,但很坚定。把我的东西都装进箱子后,
我又把林晚的东西整理好,放回原位。她的衣服、她的化妆品、她的玩偶,
都还在原来的地方,就像我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收拾完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看着窗外慢慢亮起来的天,心里虽然还有点疼,
但更多的是一种解脱。我终于想通了,爱人先爱己,不是自私,是对自己的负责。
如果连自己都不爱,又怎么能指望别人来爱你呢?这段感情,我尽力了,也不后悔。
只是以后,我不会再这么傻了。我站起身,看了一眼这个我住了三年的地方,没有留恋,
只有平静。明天,我就搬走。从此,林晚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我了。
第6章 门后的信与远去的车晨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带。
林晚还在卧室里睡,呼吸均匀,大概是昨天跟张浩玩到太晚,累坏了。
我轻手轻脚地走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最后一袋草莓面包——是她喜欢的那种,放在茶几上,
旁边摆着一张写好的信。信是我凌晨收拾完东西后写的,没有长篇大论,也没有指责抱怨,
就那么几行字:“晚晚,我走了。我们在一起三年,我很认真地爱过,也尽力了。
只是我发现,我好像从来没走进过你的心里。
祝你以后能遇到那个你真正在乎、也真正在乎你的人。别找我了,我们各自安好吧。
”我把信压在面包下面,怕被风吹走。目光扫过客厅,
最后落在玄关的风铃上——那是我们刚同居时一起买的,她说风一吹叮铃响,
像在说“欢迎回家”。现在想来,这风铃好像从来没真正为我响过。我提起墙角的箱子,
箱子不重,装的都是我的东西,却好像卸下了千斤重担。走到卧室门口,我停顿了一下,
想再看她最后一眼。门没关严,能看到她蜷缩在床上的背影,头发散在枕头上,
还是以前我喜欢的样子。可我心里已经没有波澜了。没有不舍,没有怨恨,
只有一种淡淡的平静。我轻轻带上门,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换鞋的时候,
我把那双灰色的旧拖鞋放在鞋架最底层,旁边的粉色拖鞋还摆得整整齐齐。以后,
再也不会有人每天早上为她煎溏心蛋、熬豆浆了,
也不会有人记得她不吃香菜、奶茶要三分糖了。但这些,都跟我没关系了。
我提着箱子走出家门,反手带上门,“咔嗒”一声,很轻,却像一个句号,
划在了我和林晚的故事结尾。楼道里的声控灯还是坏的,我摸着墙往下走,
脚步比来时轻快了很多。走到楼下,清晨的空气很新鲜,带着点青草的味道,阳光照在身上,
暖暖的。我拦了辆出租车,报了新租的房子地址——是个离公司不远的小单间,
昨天刚定下来的,不大,但很干净,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地方。出租车启动的时候,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栋楼。我们住的那层窗户紧闭,看不到里面的动静。我掏出手机,
点开通讯录,找到“林晚”的名字,按下了“拉黑并删除”。
然后是微信、QQ、抖音……所有能联系到她的方式,我都一一删除、拉黑。做完这些,